人肉代购将被限、海关新规:5种入境行李将不予放行……”昨天一则“海关新政”刷屏网络。经上游新闻核实后发现,其实这则所谓海关“新政”不过是一条旧闻,早就已经实施。
5月15日,一条关于“海关新政”的消息在网上疯传。据这则来自媒体发布消息称,从6月1日开始,中国海关总署《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》正式施行,明确规定5类入境行李不予放行,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。
公告规定,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若不在“自用合理数量”范围内,海关将暂不予放行,并对物品进行暂存。公告中的“自用”指旅客本人自用、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。“合理数量”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。
5种行李暂不放行的情况包括:①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;②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,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;③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,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,其尚未办理的;5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、内容存疑,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、鉴定、验核的;⑤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。
“人肉”代购将被限?这则海关“新政”其实是旧闻
上游新闻注意到,实际上,根据海关总署网站显示,该《公告》系2016年第14号公告,发布的日期是2016年,正式实施的日期为2016年6月1日。
“如果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,又或者是‘人肉代购’的话,在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。”在流传的海关“新政”中这条关于旅客携带物限值最引人关注。
上游新闻发现,其实对于“人肉代购”海关总署也是早有规定。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,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5000元)的,海关予以免税放行,单一品种限自用、合理数量,但烟草制品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全额征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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